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记台北行之八:第一次进法庭

在去台北之前,我参加了一个介绍台湾出行的同城活动,得知台湾的法院是可以进去参观的,所以法院就成了我台北行的一个计划景点。

端午节那天我打算去法院。在总统府往西那一片,比较集中地分布着台湾和台北的政府机构,颇似长安街,但是完全比不上北京政府大楼的气派。那天下着雨,路上人很少,而且是台湾的假期,来台湾旅游的大陆客恐怕很少有人去那边逛。
我到了一个叫法务部(Ministry of Justice)的地方。不过这并不是法院。
到台北市地方法院,门面很不起眼。进去后里面黑黑的没开灯,当我告诉保安想参观时,他用警戒和鄙夷的眼神看着我,说今天放假不开放,明天才可以。

第二天接着去,竟然真的可以参观。只需寄存相机,并没有查证和登记。这是我第一次进法院,自然觉得很新鲜。

法庭门口像学校教室的课表一样,贴着时间安排。和我同行的还是从广州来的一哥们。我们走进了一个马上开庭的法庭。这是一个很小的法庭,后面只有两排几个座位,只有我们俩在旁听。书记员就在我们前方,背对着我们,我们可以看清屏幕上的字。和我在台北看到的不同,薄熙来在山东庭审的照片里面,书记员是背对着审判长的。

原告是家乐福的,一男一女;被告是一位大概已退休的老人。法官是一位很年轻的女性,看起来应该大学毕业没多久。老人是因为在家乐福偷窃充电器被起诉的。法官在陈述事情和询问原告时,并不像我想象的盛气凌人的样子,而是很客气的。加上台湾腔本来比较软,所以感觉像在聊家常。当被问到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情时,老人只是说:“一时糊涂”。老人说我们已经在庭外和解了。法官说这是盗窃案件,即使和解了,也要按刑事案件处理,但量刑时会考虑和解的情况。大概十几分钟就结束了。

这是一个很小的案件,却让我很开眼界。一个老人在家乐福卖场偷充电器这样鸡毛蒜皮的小事,家乐福竟然要起诉处理,让人觉得有点小题大作。假如同样的事情发生在国内,会怎么处理呢?也许超市的保安会把老人带走,然后罚款一百元,并且警告如果再发现就打断他的腿。台北的家乐福发现偷窃后,他没有权力罚款,也没有权力抓人,只好诉诸法律手段了。

和我一起的哥们说他曾在法院工作过,难怪对来法院并不感兴趣。他说国内的法院也可以旁听的。我这个法盲都不知道。后来在国家博物馆参观的时候,注意到国内的法院也是可以旁听的:
我想起许知远一本书里面的一句话:“我们这一代人是在断裂与荒芜上成长起来的,成年之后才开始学习常识”。
宾馆房间的门后有一个牌子。开始我没有注意,只当是常规的安全注意事项。有一天晚上我凑近看了看,除了安全事项外 ,还有一段很特别。这段引用法律条文,强调了旅客住店等同“住宅性质”,警察不可随意临检。这一段是为了保护住客权益,而不是为了让住客配合警察检查。在国内,国内的警察要检查宾馆,我相信宾馆是不敢拒绝,也不敢印出法律条文来应对和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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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上旅馆后面告示的文字版。

敬爱的顾客:

欢迎您光临本饭店(旅社),为让您能安全愉悦地于本饭店(旅社)住宿,并保障您的隐私权不受非法侵犯,请您务必花几分钟的时间将本须知详阅,如此您必能顺心愉快且安全地住宿,谢谢您的惠顾。

一、公共安全部分:
  1. 请确认您所住客房位置与紧急安全逃生口之位置与方向,并熟稔相关位置,俾便于紧急事故发生时可从容脱险。
  2. 请勿于床上抽烟或使用任何炉具烹煮物品。
  3. 请勿于照明灯具上或灯罩上晾烘衣物。
  4. 请勿于客房内聚赌、深夜喧哗、吸食鸦片、吗啡或其他代用品。
  5. 请勿携带宠物、枪械、危险品或其它违禁物品投宿。
  6. 睡眠前请确定房门已上所(如有内链亦请卡上)。
  7. 于饭店(旅社)内公共区域活动时请衣着整齐,并勿大声喧哗。
  8. 贵重物品请交由柜台保管,勿放置于客房内。
二、遇警察临检时应注意事项:
  1. 依最高法院六十九年台上字第一四七号判例及法务部八十三年八月二日法八十三捡字第一六五三一号函释均已认定“住宿旅馆之房间,各有其监督权,如已经特定人依规定等级住宿即系供旅客起居之场所,即不失为住宅性质……”,依上判例及解释函可认定旅馆房间如经特定人依规定登记住宿后,即非公共场所,警察绝不可随意进入临检。
  2. 如贵客已依规定据实全部登记身份资料于柜台,警察若敲门欲临检时,请务必先请其出示身份证明详加记录后(若便服临检时),再请其出示搜索票方请其进入,否则可拒绝其进入临检,如仍强行进入可依法提出告诉。注:对于着制服警察若拒绝说明单位姓名可记录其臂章号码,以便查明其身份。
  3.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上地或船舰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须告诉乃论)
  4.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体、住宅、建筑物、舟、车或航空机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5. 警察勤务规范第一五七条:“一般旅馆之临检,以查旅馆不查旅客,间接查不直接查,力求避免惊扰旅客为原则,检查旅馆房间时,应会同职工行之,至每一房间,必先敲门,并不可随意掀启床帐被褥,如有必要检查旅客行李,应由本人开启取出受检,倘非认为重大嫌疑,不可轻易搜查旅客身体。”
中华民国旅馆商业同业公会全国联合会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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